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例如,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50%加计扣除政策,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在税前进行扣除,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新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调整为75%
适用主体: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均可享受。
需要准备的材料:
1、研究开发项目的项目立项决议;
2、研究开发项目的项目开发计划书;
3、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
4、相关的成果证明材料(相关的专利证书、检测报告、客户试用报告、查新报告等)
5、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6、研发费用归集表。
哪些费用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认证的好处:
1、减轻企业税负,企业利用税收政策享受优惠;
2、享受国家、省、市有关研发投入的补助;
3、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做铺垫;
4、提升企业管理的整体效果,研发管理是企业技术、生产、财务等跨部门的协调工作,有利于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以及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