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在国家科技创新政策的支持下,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中小企业。这类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特色。国家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给予优惠的政策支持,为企业在科研创新和促进科技发展方面提供了充足的机遇。
认定标准:
计划申报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所在地。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者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企业规模。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经营领域。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即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弄虚作假和失信行为,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另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认证的好处:
1、减免税收:
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可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75%的加计扣除比例,例如100万的研发费用,当年75万的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税收减免额上不封顶。此外,省市研发费用后补助等多项财政奖补都是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挂钩的。
2、财政支持:
贷款贴息、无偿补助。部分地市通过创新资金的设立,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新增研发支出的50%,按一定比例补助,无偿补助的资金最高达100万。
3、研发费用补助和低成本融资:
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行业关键技术或关键创新产品,对其研发及中试阶段科研费用,各级财政视财力情况给予一定补助。同时,企业可多方式更为便捷地获得授信贷款,还可以享受政府贴息奖补资金。










































